深圳艾欣达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选择性细胞内活化”分子递送技术研究、药物开发、产业化建设及示范应用之AST-002和AST-007IND申报相关的药理药效实验项目供应商
公开招标函
研发项目名称:“选择性细胞内活化”分子递送技术研究、药物开发、产业化建设及示范应用
研发子项目名称:AST-002和AST-007IND申报
研发子项目招标内容:药理药效实验项目供应商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编号:ZTB-PHC-2025-001
致:
各相关单位
根据我公司临床研究研发管线的推进计划,现决定对“选择性细胞内活化”分子递送技术研究、药物开发、产业化建设及示范应用 项目中的子项目 AST-002和AST-007IND申报 项目中 药理药效实验项目供应商 公开招标并最终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项目服务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1招标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选择性细胞内活化”分子递送技术研究、药物开发、产业化建设及示范应用之AST-001 II期临床试验
1. 1.2项目地点:深圳市坪山区
1.1.3招标主要内容:AST-002和AST-007 IND申报过程中涉及的临床前体内药理药效等IND申报要求研究内容,本次招标为支持AST-002、AST-007的IND申报,寻求有资质的,可完成IND申报要求临床前体内药理药效实验及相关服务内容的CRO公司。
1.2招标内容与范围:
AST-002和AST-007 IND申报过程中涉及的临床前体内药理药效的IND申报要求研究内容,主要包括:
(1)CDX荷瘤小鼠药物的组织分布及药代动力学研究;
(2)CDX荷瘤小鼠药物的MTD研究;
(3)CDX荷瘤小鼠药物的药效研究;
(4)3个PDX荷瘤小鼠药物的体内药效研究;
以及其他中国CDE要求的IND实验。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根据“3.招标文件的获取”规定获取。
1.3服务期限:具体合同约定
1.4本标段拦标价:180.00万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为在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质证照齐全。若投标人为企业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提供2024(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公司盖章的财务报表,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必须提供设备、场地及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情况的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必须提供2024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其他第三方企业信息查询网站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
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招标人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6)供应商需严格遵循国际贸易合规准则,优先规避受美国OFAC制裁清单及实体清单影响的供应商,以降低次级制裁与供应链中断风险。
2.2满足本次招标人为本次招标服务内容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服务商动物使用许可证,AAALAC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等(如有);
(2)服务商具有符合要求的模型样本库供甲方挑选,覆盖主要的高发癌种。包括且不限于提供肿瘤模型建模数据,历史药物数据,基因数据等。
(3)供应商可根据要求提供详细的模型目录,包括基因组学、转录组学信息及既往药效数据;
(4)服务商实验中所用检测、分析仪器等在项目开展期间均满足校验标准,具有校验证明;
(5)服务商需具有完善的项目管理机制,对项目的质量和进度有足够的措施保障。必须建立并执行一套健全的、覆盖全流程的质量保证(QA)体系。体系应包括但不限于:标准操作规程(SOPs)、严格的设备校验与维护、人员定期培训全面的数据记录与核查流程;
(6)实验文件中所用数据处理软件均为正版授权;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服务内容外包。
3.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0月29日至 2025年11月5日。
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及方式:
a) 投标人通过招标人公司网站:https://www.ascentawits.com线上获取招标函+保密协议;
b) 投标人根据招标函的要求,将投标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保密协议签署电子扫描件、联系人、联系电话发至招标人邮箱han.shao @ascentawitspharm.com, 招标人进行资格审核;
c) 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将签订保密协议;
d) 投标人将签署的保密协议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人邮箱并申请披露保密信息,同步寄送纸质原件。
e) 招标人在进行资格审核、签订保密协议后将相关文件发送至合格投标人报名时的邮箱。
4. 投标文件要求(盖章版投标资料+PPT资料)
▶ 企业资质与合规性文件,如
1) 公司介绍
2) 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
3) 质量保证体系文件:质量体系认证证书、SOP清单
4) 质量控制管理介绍
5) 既往NMPA现场核查、FDA核查情况
6) 其他
▶ 服务硬件及资质能力证明资料,如
1) 服务商具备的动物使用许可证,AAALAC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等等必要资质证书;
2) 服务商实验中所用检测、分析仪器等在项目开展期间均满足校验标准,具有校验证明等证明资料;
3) 其他
▶ 服务人员能力证明资料,如
核心团队配置文件
a) 团队架构图
b) 关键人员资质
c) 其他
▶ 项目匹配度与方案响应资料
1) 同类项目经验案例分享
a) 既往与本次招标相类似的NMPA获批的经验
b) 其他证明供应商具有本次招标实验项目成功其他证明材料
2) 项目技术方案
a) 服务商大致服务计划及周期(可行性计划);
b) 可行性计划的实现可能性分析。
c) 服务商类似案例成功经验,对比该案例分析对比上述可行性计划的具体可行性。
3) 其他证明供应商项目匹配及技术优势情况介绍
▶ 报价文件(必须为可添加批注的Excel,报价应包含费用明细)
▶ 其他资料(是否有类似合同模板,是否与招标人有过既往合作)
▶ 商务条款,包括付款要求,是否有首付款,节点付款要求等
▶ 符合招投标文件的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标文件纸质原件应书面现场递交或邮件递交;同时电子版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电子版投标文件请发送要求:
邮件标题:AST-002、AST-007 IND申报药理药效供应商招标——XXX公司
han.shao@ascentawitspharm.com
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5日。
投标文件纸质原件应书面现场递交或邮件递交。
递交盖章版纸质原件投标文件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5日。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金辉路14号生物医药创新产业园区10号楼10层1003号。
如邮寄则请寄送至 李兵收,15327166955,深圳市坪山区金辉路14号生物医药创新产业园区10号楼10层1003号,艾欣达伟。
6.答疑
投标人须仔细查阅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以邮件联系本次招标联系人。
7.面标安排
待获得纸质和电子版投标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安排线上面标(开标)时间。
8.评标办法
技术标合格且符合甲方条款,由评审专家打分给出候选中标供应商。
9.定标办法
评定分离-自定法,由招标人从候选中标供应商中选择最终供应商作为中标方。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公司网站:https://www.ascentawits.com/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深圳艾欣达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金辉路14号生物医药创新产业园区10号楼10层1003号
联系人:齐天阳
电 话:13844840960
联系邮箱:tianyang.qi@ascentawitspharm.com(投标文件不得发送至该邮箱)
请有意向单位对上述清单中服务报价,并参与后续投标。相关文件链接:https://www.jianguoyun.com/p/DQO6x7AQsKbnDRidpo0GIAA
深圳艾欣达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9日
 
                            